食安情報站

2017/08/22
食品用洗潔劑 管理新制上路!

夏日高溫炎熱,萬一生鮮即食食品(如:生鮮截切蔬果、生菜沙拉等)沒有妥善處理或保存,就可能孳生大量微生物,進而影響食品安全。由於生鮮即食食品大多僅經清洗、去皮及分切、調味等簡單前處理後即供食,並未經加熱等可有效殺菌之加工處理,為了確保其衛生安全、避免食品中毒,食品業者可以在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的前提下,使用食品用洗潔劑進行清洗消毒,以減少食品的菌數。


過去曾查獲食品業者使用消毒產品清洗熟麵條、尚需加熱烹調之生鮮食材或豆干等半成品等事件;為了避免濫用洗潔劑,並提供食品業者明確的使用規定,食藥署已於2017年6月12日,發布修正「食品用洗潔劑衛生標準」,其第五條規定之相關說明中提到,可直接使用食品用洗潔劑進行清洗消毒之對象,除生鮮即食食品;或其他於製程中無法經加熱等有效殺菌方式進行處理、有使用消毒成分之必要,否則可能有食品中毒之虞的食品外,使用前應由業者備齊資料後,以個案方式向食藥署提出詢問。


食藥署建議,業者應落實「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以管控食品衛生安全為基礎,必要時可透過全程維持低溫、急速冷凍、區隔不同衛生條件之作業空間及設備等方式,避免食品遭受微生物汙染,或降低微生物大量生長的機會;在必要時及為達清潔、消毒效果的情況下,才以最低合理量使用食品用清潔劑。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