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情報站

2018/07/17
保健品標示不符 4個月男嬰食用險喪命

直銷商品進口後,產品翻譯和原廠標示不同,竟然無法可管。這是高雄一名年輕媽媽向直銷商購買保健食品「精沛素」,因為產品標示「1歲以下嬰兒,請於諮詢醫師後食用」,跟原廠警告「未經諮詢醫師,不應提供1歲以下嬰兒食用」完全背道而馳,結果媽媽讓4個月大男嬰連續吃4個月,差點釀出人命,現在監察院要求食藥署檢討。


一款名叫「精沛素」的保健品,差點讓4個月大的男嬰喪命!去年(2017年)底住在高雄的21歲媽媽,向直銷商購買美商嘉康利公司保健品「精沛素」,瓶身上標示「1歲以下嬰兒,請於諮詢醫療專業人員後食用…」,但其實,美國原廠警告:「未經諮詢醫師,不應提供給1歲以下嬰兒食用」,進口翻譯出錯,讓這個媽媽差點失去他的寶貝。


因為食品標示有落差,讓監察院介入調查,結果發現,這款「精沛素」是一般食品,而非嬰兒食品,而且美國原廠瓶罐註明「本產品僅供營養補充品使用」,國內直銷商廣告卻是「最營養的早餐,沒事3湯匙,有事6湯匙,打基礎」,因此認為食藥署未能在事前審查翻譯和把關要求檢討。


食藥署食品組委員董靜馨表示:「沒有經過查驗登記是因為它不屬於嬰兒產品,《食安法》其實規定還算完備,最主要是我們有自主管理的部分,業者必須承擔起對它產品的責任。」


為食藥署強調,目前國內只有針對藥物廣告會事先審查,其他食品則是參照國外做法,採取市場監管以及業者自主管理,如果誇大不實或宣稱療效,可處最高400萬元到500萬元罰鍰,這家直銷商已經明顯違法!


儘管業者已經將不實標示刪除,但台北市衛生局還是開出8萬元罰單!也提醒消費者,保健食品要吃之前,還是先諮詢專業人事,避免保健不成反傷害健康。


資料來源:民視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