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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20
嘉縣衛生局二波夏季冰品抽驗 開罰一家複驗不合格店家
嘉義縣衛生局夏秋季啟動兩波冰飲品抽驗,抽驗128件中有5件衛生標準不符規定,1件移源頭所轄嘉義市查辦,4件則函文限期改善再複驗,1件位於梅山鄉內手作鮮茶飲複驗不合格,已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裁處三萬元罰鍰,另3件複驗結果已符規定。

縣衛生局表示,生菌數、大腸桿菌群及大腸桿菌是冰飲品的衛生指標,如超過標準應注意製作過程中有無環境或個人衛生狀況造成污染。業者平時應落實衛生自主管理,加強製作過程環境及盛裝容器衛生、注意原物料貯存溫度、人員衛生、定期更換製冰機或飲水機濾心、茶桶必須清洗乾淨並保持乾燥等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規定。

有鑑於炎炎夏日冰涼飲品銷售量高,縣衛生局表示自6月起至今已啟動兩波冰飲品抽驗,在便利商店、隨行杯飲料店及冰品販賣店等,抽驗冰、飲品、散裝隨手杯飲料、飲品配料,共計128件進行微生物、防腐劑、甜味劑及規定外色素等項目檢驗。

檢驗結果共有5件衛生標準不符規定,1件在竹崎鄉灣橋的連鎖飲料店不合格移至源頭所轄嘉義市查辦,轄區4件立即對不符規定項目,函文店家限期改善。縣衛生局日前完成進行複驗後,其中3件複驗結果符合規定,1件複驗仍舊不合格,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7條裁處新臺幣三萬元的罰鍰。

縣衛生局進一步提醒選購冰飲品時,多留意販賣調理場所衛生、容器清潔、冰品原料有無加蓋及工作人員手部清潔等。購買後應儘速食用或在適當溫度(冷藏溫度7℃以下、冷凍溫度-18℃以下)存放,以免細菌滋生,確保食用安全。有關抽驗結果名單公布在衛生局網站首頁「機關業務」下「主題專區」的「食品檢驗報你知」提供參考。


資料來源:今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