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情報站
2019/09/26
輸入食品安全管理好,境外源頭措施不可少
除了輸入前的系統性查核之外,食藥署針對各類動物源性食品等輸入食品,也逐步實施輸入時,應檢附衛生證明文件措施,包括貝類、蛋品及蛋製品、明膠及其衍生物等。食藥署表示,透過檢附官方衛生證明措施,由輸出國提供對其產品來自合法供應商並為合格之產品,更能強化輸入產品之源頭管理。
食藥署持續滾動式規劃、新增及公告相關管制措施,於境外源頭端以及我國邊境嚴加把關,落實輸入食品源頭管理,以確保輸入食品衛生安全。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