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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01
臺北市衛生局公布今年食安條例六項新政策!


未來米其林餐廳除了看星等,還要看餐飲衛生管理分級

今年9月過後,民眾拜訪米其林餐廳時,除了米其林星等評鑑,又多了一項參考的指南依據,那就是臺北市衛生局推動的餐飲衛生管理分級認證,以「優、良級」評鑑餐飲業者,為民眾篩選出食安值得信賴的好店家。臺北市衛生局表示,於109年3月30日公布共有6項的食安條例新政策,實施對象包含米其林餐廳等共5個業別,納管面向從食材源頭到餐廳店面,全方位守護民眾食的安全。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局長黃世傑說明,衛生局每年固定於3月公布「臺北市食品安全自治條例」新政策,分階段納管各類別及規模之業者,截至109年2月29日止,完成共34項公告,納管共42個業別。衛生局長指出,臺北市「食品安全自治條例」自105年公布以來,針對條例當中的「食材登錄平台、餐飲衛生管理分級認證、定期檢查過期食品、強制自主檢驗」等項目,從105年至109年,年年皆有公告新的納管業別,為的就是讓「資訊透明」與「安心外食」的政策目標進一步落實在市民的生活中。

衛生局進一步說明,109年進行的6項食安新政策中,包含醫院、美食街等餐廳須進行食材登錄,公有市場則須依公共飲食場所標示食安相關事項,如攤商店面須標示管理衛生人員資訊,醫院美食街與米其林餐廳(餐廳型式)須標示參與餐飲衛生管理分級認證、連鎖烘焙業必須定期檢查過期食品及進行分區管理,以及星級旅館附設Buffet餐飲要強制自主檢驗等等。今年所公告的食安政策將從產地到餐桌全面方位納入,包含「食材登錄」、「食品檢驗」、「過期食品檢查」、「餐飲衛生管理分級」、「標示管理衛生人員」等不同層面,經衛生局公告後,未來會定期進行查核,這與米其林指南每年會針對上榜餐廳進行重新評鑑的精神相似,目的在於激勵餐廳維持食安與衛生品質,持續提供給顧客安全、安心的美食。

臺北市衛生局於3月起辦理「食安週」系列活動,彙整過去一年的成果、同時也預告未來一年的臺北食安新政策。


資料來源:工商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