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情報站

2020/07/22
臺灣罐頭食品外銷再創佳績 新加坡核准累計18家業者出口!


為拓展我國優質食品外銷全球,政府持續與世界各國積極聯繫,新加坡食品局(SFA)於109年7月20日通知,我國高溫滅菌罐製豬肉、禽肉及蛋類產品之業者(新增14家工廠,4家核准新增品項,詳如附表),累計18家業者,獲該國新增准以預核機制輸出。

基於對我國檢疫及食安管理制度之信任,SFA今年4月同意未來我國食品業者產製之豬肉、禽肉及蛋類之高溫殺菌罐頭或滅菌袋食品,可由我國主管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共同提交有意輸銷的業者名單,經SFA審核後,即可直接輸星。此措施大幅簡化我商出口程序,除顯示星方與我國主管機關之檢疫及食安管理措施等效,對我國罐頭食品業者更是一大利多。

台北市衛生局表示,依照《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第1項、第3項規定,食品業者應遵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及辦理食品業者登錄;倘違反規定,經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依同法第44條第1項第1款及第48條第1項第2款,分別可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及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我國相關機關及駐外單位積極橫向溝通,外銷成果持續呈現,期超越佳績並落實新南向政策,使臺灣食品立足世界,再創榮耀。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