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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26
大腸桿菌群超標 苗栗縣2處山泉水不符合飲用水標準


苗栗縣政府環保局列管熱門山泉水取水處,今天公告1月12日抽驗結果,其中,銅鑼鄉新雞隆(龍泉)大腸桿菌群170CFU/100mL、頭份市石觀音大腸桿菌群55CFU/100mL,不符合飲用水水源水質標準50CFU/100mL,環保局建議取用山泉水,應煮沸後再飲用。

環保局1月12日抽驗銅鑼鄉新雞隆(龍泉)、頭份市石觀音、銅鑼鄉竹森村3處,民眾山泉水取水處的水源水質,項目包括pH值、大腸桿菌群、色度、總硬度、濁度、氯鹽、亞硝酸鹽氮、硝酸鹽氮、硫酸鹽、氨氮等10項,其中大腸桿菌群測值部分,銅鑼鄉新雞隆(龍泉)超標3倍多,頭份市石觀音略高5CFU/100mL。

動物用藥殘留標準之訂定,係依據前端使用需求及規範,並根據藥品的動物毒理性資料、殘留試驗資料及國人飲食調查等資料,進行國人飲食所攝取殘留藥物之安全性評估及參酌國際規範後,送請「食品衛生安全與營養諮議會」審查,並會商農委會。另為履行透明化義務,並依行政程序法及世界貿易組織「食品安全檢驗與動植物防疫檢疫措施協定」,辦理預告,廣徵各界意見後,訂定各類產品之殘留容許量。

環保局長陳華盛表示,若民眾取用山泉水、井水或為簡易自來水等,作為飲用水源時,務必經煮沸後再飲用,以確保安全及身體健康,環保局持續辦理抽驗把關,並公布結果提供參考。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