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園地 食安園地 認識食品檢驗項目 食安新知 食安情報站 團膳食檢情報站 團膳專屬查詢 食安情報站 上一頁 2025/11/28 毒海鮮流竄市面!台灣人愛吃的「3海產」驗出重金屬超標,遭食藥署重罰,不合格業者名單曝光 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食藥署)今(24)日公布114 年度市售食品中重金屬監測計畫7 至9 月的最新執行結果。在總計抽驗的307 件食品中,共揪出8件產品重金屬「鎘」含量超標,其中涵蓋民眾常食用的多種水產品和蔬果植物類。食藥署已對違規業者進行裁罰,並強調將持續加強管理,以維護食品安全。 毒海鮮名單曝光:海膽、旗魚、蘑菇等皆在列 本次食藥署總計完成307 件食品重金屬抽驗,範圍涵蓋14 類食品,包括食米、蔬果植物類、水產品、禽畜產品等。在8件檢出重金屬「鎘」超標的產品中,不乏知名水產品: 違規業者遭重罰 15萬元,無法提供來源將嚴懲 對於本次檢測不符規定的產品,食藥署已依照《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進行處置: 1.已改正、加強管理: 一亨國際企業的「百合-日本(新鮮)」、澎祖海產加工廠的「澎湖丁香魚」及秀鳳姐的店「海膽」等 3 件產品,經地方政府衛生局命業者限期改正後,因無產品可供複驗,後續將列為加強管理對象。 2.無法提供來源、裁罰:屏東永成行的「旗魚」、旭豐生物科技和翔達貿易的「巴西蘑菇」、日發中藥的「百合」,以及一名個人進貨的「鮮百合」,因業者無法提具來源資料,所轄衛生局已依規定共裁處新臺幣 15萬元罰鍰。 食藥署強調:拒絕查核或提供不實資料最高罰 300萬 食藥署嚴正強調,食品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若有以下行為,將面臨嚴厲處罰: 規避查核: 「規避、妨礙或拒絕本法所規定之查核」 資料不實: 「對本法規定應提供之資料,拒不提供或提供資料不實」 上述行為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7 條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 萬元以下罰鍰。若情節重大,更可能被命令歇業、停業、廢止相關登記事項,甚至在一年內不得申請重新登錄。 資料來源:風傳媒
2025/11/28 毒海鮮流竄市面!台灣人愛吃的「3海產」驗出重金屬超標,遭食藥署重罰,不合格業者名單曝光 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食藥署)今(24)日公布114 年度市售食品中重金屬監測計畫7 至9 月的最新執行結果。在總計抽驗的307 件食品中,共揪出8件產品重金屬「鎘」含量超標,其中涵蓋民眾常食用的多種水產品和蔬果植物類。食藥署已對違規業者進行裁罰,並強調將持續加強管理,以維護食品安全。 毒海鮮名單曝光:海膽、旗魚、蘑菇等皆在列 本次食藥署總計完成307 件食品重金屬抽驗,範圍涵蓋14 類食品,包括食米、蔬果植物類、水產品、禽畜產品等。在8件檢出重金屬「鎘」超標的產品中,不乏知名水產品: 違規業者遭重罰 15萬元,無法提供來源將嚴懲 對於本次檢測不符規定的產品,食藥署已依照《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進行處置: 1.已改正、加強管理: 一亨國際企業的「百合-日本(新鮮)」、澎祖海產加工廠的「澎湖丁香魚」及秀鳳姐的店「海膽」等 3 件產品,經地方政府衛生局命業者限期改正後,因無產品可供複驗,後續將列為加強管理對象。 2.無法提供來源、裁罰:屏東永成行的「旗魚」、旭豐生物科技和翔達貿易的「巴西蘑菇」、日發中藥的「百合」,以及一名個人進貨的「鮮百合」,因業者無法提具來源資料,所轄衛生局已依規定共裁處新臺幣 15萬元罰鍰。 食藥署強調:拒絕查核或提供不實資料最高罰 300萬 食藥署嚴正強調,食品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若有以下行為,將面臨嚴厲處罰: 規避查核: 「規避、妨礙或拒絕本法所規定之查核」 資料不實: 「對本法規定應提供之資料,拒不提供或提供資料不實」 上述行為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7 條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 萬元以下罰鍰。若情節重大,更可能被命令歇業、停業、廢止相關登記事項,甚至在一年內不得申請重新登錄。 資料來源:風傳媒
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食藥署)今(24)日公布114 年度市售食品中重金屬監測計畫7 至9 月的最新執行結果。在總計抽驗的307 件食品中,共揪出8件產品重金屬「鎘」含量超標,其中涵蓋民眾常食用的多種水產品和蔬果植物類。食藥署已對違規業者進行裁罰,並強調將持續加強管理,以維護食品安全。 毒海鮮名單曝光:海膽、旗魚、蘑菇等皆在列 本次食藥署總計完成307 件食品重金屬抽驗,範圍涵蓋14 類食品,包括食米、蔬果植物類、水產品、禽畜產品等。在8件檢出重金屬「鎘」超標的產品中,不乏知名水產品: 違規業者遭重罰 15萬元,無法提供來源將嚴懲 對於本次檢測不符規定的產品,食藥署已依照《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進行處置: 1.已改正、加強管理: 一亨國際企業的「百合-日本(新鮮)」、澎祖海產加工廠的「澎湖丁香魚」及秀鳳姐的店「海膽」等 3 件產品,經地方政府衛生局命業者限期改正後,因無產品可供複驗,後續將列為加強管理對象。 2.無法提供來源、裁罰:屏東永成行的「旗魚」、旭豐生物科技和翔達貿易的「巴西蘑菇」、日發中藥的「百合」,以及一名個人進貨的「鮮百合」,因業者無法提具來源資料,所轄衛生局已依規定共裁處新臺幣 15萬元罰鍰。 食藥署強調:拒絕查核或提供不實資料最高罰 300萬 食藥署嚴正強調,食品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若有以下行為,將面臨嚴厲處罰: 規避查核: 「規避、妨礙或拒絕本法所規定之查核」 資料不實: 「對本法規定應提供之資料,拒不提供或提供資料不實」 上述行為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7 條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 萬元以下罰鍰。若情節重大,更可能被命令歇業、停業、廢止相關登記事項,甚至在一年內不得申請重新登錄。 資料來源:風傳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