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情報站
2019/08/14
中元普渡食品稽查 高市查獲4件蔬果農藥超標
除了1件散裝百香果來源為高雄市鳳農市場,驗出待克利0.65ppm(標準0.5ppm)微幅超標,其餘2件黃秋葵上游供應商均位於嘉義縣市,分別驗出氟尼胺0.21ppm(標準0.01ppm)及布芬淨0.06pp(不得檢出),另一件埔里百香果供應商位於南投,驗出芬諾克0.1ppm(標準0.01ppm),移請轄管衛生局依法處辦。
衛生局表示,此次抽驗中元節祭祀食品含蔬果37件、烘焙製品(紅龜粿、紅圓)等17件、休閒即食食品(糖果、餅乾、水果乾等)15件、素食製品14件、肉類加工製品(貢丸、香腸)6件、豆製品5件、水產加工製品(魚丸、魚蛋)4件,共抽驗98件,其中84件分別檢驗農藥殘留、防腐劑、殺菌劑、甜味劑、漂白劑、保色劑等項,另14件素食製品檢驗動物性成份及植物五辛成分。
此外,針對此次稽查發現食品業者未保存產品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的來源相關文件者,可依食安法第9條第1項規定,命其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可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呼籲消費者應盡量選購當季蔬果,或挑選有溯源標章的農產品,食用蔬果前使用流動的水沖洗後再分切,以減少殘留農藥攝取量;民眾購買中元節應節及祭祀食品時,應選購信譽良好廠商製售的食品,並注意產品包裝標示資訊,拒買來路不明食品,妥善保存並盡早食用完畢,以確保產品新鮮及食用安全。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