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情報站
2019/12/18
湯圓少加一色涉不實要挨罰?業者:有加政府卻檢測不出
22日就是冬至了,北市府衛生局於冬至前派員前往湯圓飲食店等處抽驗湯圓產品,共抽驗20件,其中1件貨源來自新北市可可可食品有限公司的「可口圓」,被發現標示記載有加食用色素紅色7號、40號,卻驗不出40號而涉及標示不實;衛生局表示,已移請新北市府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理;不過,可可可食品公司表示,同批貨品產品自主送驗確定有含40號,不知為何政府驗不出來,相關資料已交給政府單位參考。
北市府10月底抽驗20件湯圓類產品,包含15件湯圓及5件配料製品(芋圓、粉圓等),檢驗項目為防腐劑、順丁烯二酸及著色劑,並同時針對5件包裝產品進行標示查核,檢驗結果都符合規定,僅1件「可口圓」標示含有食用色素紅色7號及紅色40號,卻沒檢出食用色素紅色40號,涉及標示不實,依食安法可開罰4萬到400萬元罰鍰,已移請新北處理。
可可可食品公司表示,工廠端都有領料單證明引進過食用色素紅色40號,不可能花錢進貨放著不用、多寫一項色素卻沒使用,推測可能因添加比例很少,導致政府機關檢測方式驗不出,日前工廠保留同批貨的樣本經自主送驗後,已確定含有食用色素紅色40號,相關報告、資料已交給新北市府參考。
針對為何檢驗結果有出入,北市衛生局則表示,抽驗品送往的檢驗單位都有公認的檢驗能力,若業者有疑慮,依食安法第39條,可申請複驗,政府也都會保留相同樣品,供業者申請複驗,確保業者權利。
會議主持人、食安辦主任許輔表示,「這是每年一度的食安期末檢討會,最重要的是聽取各界對食安管理的建議!」透過會議回顧今年的食安事件與政策執行成效,也檢討和修正當前的食安管理策略。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