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情報站
2025/06/19
食藥署啟動「114年吃到飽餐廳稽查專案」
本次稽查對象為無限量供應餐點,且消費金額按人數定額收費之各式吃到飽餐廳,其稽查重點包含食品業者登錄、產品責任險、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準則、直接供應飲食場所之標示符合性、保存來源文件等,並抽樣現場供應飲料、即食食品及米麵濕製品進行相關檢驗,如查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將依法處辦。
食藥署呼籲食品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並遵守食安法相關規定。如經查GHP不符規定,且經命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者,可依同法第44條規定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倘直接供應飲食場所標示不實,可依同法第28條規定處新臺幣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抽驗供膳餐食倘違反相關衛生標準,經命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者,依同法第48條可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