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情報站
2018/08/28
食安事件多判無罪 消基會籲政府加強管控
近年來,台灣黑心食安事件,依舊層出不窮,包括頂新餿水油事件、元山回收不良蛋重製等,嚴重影響國人食品安全。不過,消基會指出,類似事件黑心業者,在經過法院判決後,常以不違反食品添加物規格標準,判決無罪。對此。消基會嚴正警告,如果判決標準,僅針對檢驗成分,除了成為業者脫罪之詞,恐怕引起業者間,黑心模仿效應。
(消基會董事長 游開雄:只要是屬於品名相同的,就不屬於違反食安法第15條規定的話,顯然其他相同案件被告,也會起效仿的一個抗辯。)
食藥署指出,許多被起訴業者,在一、二審時,被法院認為是非屬於,食安法第15條10款非法添加物,再加上速審法因素,難以影響判決變更的結果。但食藥署仍強調,嚴格規範添加物登記,若有違法,將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
(食藥署食品組副組長 魏任廷:最高的法院,他也是採認我們,食藥署一個函文,函文就說,如果宣稱,非供食用的原料,就不得以,用於食品的產製,依照我們食安法,第15條第10款的規定,非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的添加物就是,不得拿來使用。)
消基會呼籲政府,除了盡速研議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明定工業用原料種類,與嚴懲機制,別讓黑心業者抓住食安法漏洞。同時建議各縣市衛生局,留意資本額較小家族企業,避免成為食安死角。
資料來源: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