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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19
台中推檢舉萊豬獎勵 給罰鍰7成當獎金


因應萊豬進口,台中市衛生局修正「台中市檢舉重大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案件獎勵辦法」適用範圍,將萊克多巴胺或其他乙型受體素違規案列為重大食安案件,民眾未來檢舉該類案件,經衛生局查獲屬實並裁罰確定,可按照實收罰鍰金額核發7成獎金,今天在市議會法規委員會同意備查。

中央今年元旦起開放萊豬進口,台中市政府要求萊克多巴胺零檢出,以表達拒萊豬立場,在台中市食品安全衛生管理自治條例訂定萊豬要零檢出,但中央認為自治條例跟中央容許含有0.01PPM規定相砥觸,去年底宣告無效,市府提出釋憲。

雖然自治條例被中央宣告無效,市府仍持續加強稽查抽驗,更進一步修正「台中市檢舉重大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案件獎勵辦法」適用範圍,將萊克多巴胺或其他乙型受體素違規案列為重大食安案件,民眾未來檢舉該類案件,經衛生局查獲屬實並裁罰確定,可按照實收罰鍰金額核發7成獎金,該修正案今天獲台中市議會支持,同意備查,鼓勵市民一同把關食安。

衛生局長曾梓展說,萊克多巴胺(Ractopamine)或其他乙型受體素對人體健康影響及風險,且國人膳食習慣以豬肉及其相關產製品為主要,消費量大,若豬肉類食品含有乙型受體素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時,所造成危害將較其他種類肉品廣泛。

市府此次將「豬肉及其相關產製品殘留萊克多巴胺或其他乙型受體素致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五款或第四項規定者」列為重大食安案件,民眾只要具名提供案件具體情資,經衛生局受理後依法嚴查,如經查證屬實並裁罰確定後,將按實收罰鍰金額的70%發給檢舉獎金,感謝市民對於健康維護的貢獻。

衛生局也強調,台中市食品安全衛生管理自治條例部分條文被中央宣告無效,市府為捍衛民意,除了持續加強稽查、嚴格把關,並修正重大食安事件檢舉條例,透過民眾共同參與的力量,遏止不法業者惡行,維護市民健康權益。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